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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:
我今年31岁,结婚3年,有一个女儿。由于和妻子感情不好,两人已到离婚的边缘。

我名下有一个房子,是我25岁时按揭买的,贷款30万,分10年付清。首付是我自己以及父母的积蓄,按揭款则一直是我自己在付,婚后也是这样。另外,我现在与人合伙开公司,股份占45%,目前公司业务运行正常。

疑惑:
我想请问如果我和妻子离婚,房屋财产会不会分割?公司的股份会不会被她分割?

我现在很矛盾,我很爱我的女儿,请河南郑州调查公司的律师给我一些法律上的意见。

郑州调查公司律师解答:
首先,如果你们离婚,房子应部分补偿你妻子。虽然该处房产是在婚前购买,按法律规定属于你个人所有。但是,由于你婚后支付按揭的钱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因此分割房产时,你应对妻子予以部分补偿。具体分割份额,要看婚后所还贷款的数额。河南郑州调查公司比方说,你婚后共偿还按揭贷款5万元,那么你在分得该房产后,要向你妻子补偿2.5万。

郑州调查公司的律师认为至于你和朋友合开公司的股份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因此,离婚时你妻子有权请求你所占股份的一半。(郑州调查公司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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